房产税税率及征税范围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又称房屋税。房产税是为中外各国政府广为开征的古老的税种。欧洲中世纪时,房产税就成为封建君主敛财的一项重要手段,且名目繁多,如“窗户税”、“灶税”、“烟囱税” 等,这类房产税大多以房屋的某种外部标志作为确定负担的标准。

房产税税率及征税范围

房产税征税范围

(01)亦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税率及征税范围 第2张

房产税征收标准

(0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0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03)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01)(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0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