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如何回应鸿茅药酒事件

国家药监局是如何回应鸿茅药酒事件的,这里,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操作方法

(01)对于人们只知道鸿茅药酒是保健品不知道是药品的回应:鸿茅药酒为独家品种,现批件持有人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鸿茅药酒药品标准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

国家药监局如何回应鸿茅药酒事件

(02)对于鸿茅药酒是如何成为非处方药的回应,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

国家药监局如何回应鸿茅药酒事件 第2张

(03)对于鸿茅药酒作为非处方药,使用中需要注意什么、监测到哪些不良反应的回应:使用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国家药监局如何回应鸿茅药酒事件 第3张

(04)对于针对公众的质疑和担心,国家药监局采取什么措施的回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国家药监局如何回应鸿茅药酒事件 第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