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癌患者手术失败死亡 尸检未见肠癌 医院承担什么责任

简要回答

云南一名直肠癌患者在进行直肠癌手术过程中由于失血过多死亡,尸检报告显示患者所患的是急性肠炎,肝脏转移性腺癌,并没有见直肠癌。解剖所见的尸体征象,与病检结果一致,并且得到了相互的印证,多个脏器并没有见到癌细胞的扩散和转移,病变属于轻微成果,并没有构成致命性病变,死亡原因是失血性休克。家属看到这样的尸检报告,认为是一场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云南省肿瘤医院对云南维权司法鉴定中心所出具的尸检结果表示意义。坚持表示患者死亡并不是医疗事故,只是医疗意外,对于那份尸检报告医院表示并不认同。该院在接受采访时坚持表示死者生前患有直肠癌,而且肿瘤非常大,已经进入晚期,病灶已经转移到了肝脏。手术完全按照诊疗的规范进行的。
昆明医学会经昆明市卫健委的委托,于2023年3月22日出具了医疗事故鉴定书,所给出的结论是以上病例属于一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云南省肿瘤医院应当负次要的责任。

肠癌患者手术失败死亡 尸检未见肠癌 医院承担什么责任

针对昆明医学会所给出的这一份鉴定书医患双方都存在着意义。昆明市建委委托云南省医学会再次对此次事故进行了鉴定,目前正在等待最新的鉴定结果。
死者家属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死者王卫东于2021年10月8日住院,当时云南省肿瘤医院结直肠外二科收治的理由是直肠癌不全面性肠梗阻。医院给予的诊断结果是肠梗阻,恶性直肠肿瘤,继发肝部恶性肿瘤,并且还伴有高血压,双肾囊肿,冠心病,前列腺增生,肺气肿,前列腺囊肿等。2021年10月16日进行了手术治疗,而且恢复的比较好,出院之后继续在该院进行化疗。2022年7月26在进行复诊时,再次确诊为直肠恶性肿瘤,2022年8月21日进行手术时,由于手术由于手术失败患者死亡。

肠癌患者手术失败死亡 尸检未见肠癌 医院承担什么责任 第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