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疾病饮酒身亡同饮者担次要责任 承担怎样的责任

简要回答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因饮酒身亡的案件,涉及人员闫某、袁某、姚某三人,闫某是在2022年2月邀请袁某聚餐,袁某又将姚某邀请,三个人来到一家烧烤店聚会,期间袁某购买两瓶白酒,三人一同饮用,吃饭中途姚某将自己的妻子宋某接来,之后袁某又买了一瓶白酒,总共三瓶白酒,吃完饭姚某在掏钱付账时突然昏倒在地,其他人将姚某送往医院,结果医生判定姚某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病,住院8天治疗无效去世,姚某去世其家人将闫某、袁某起诉,要求赔偿。

法院判定
通过法院的审理,判定三人共同饮酒,姚某明知自己有基础病的情况下并没有对酒量有所控制,应承担主要死亡责任,妻子宋某当时在场并没有对姚某起到照顾义务、及时提醒,负有一定的责任。闫某、袁某都属于共同饮酒的人,并没有对姚某进行劝解,起到注意、照顾的义务,需要负一定的责任,由于闫某在发生事情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往医院变主动支付医疗费用等情况,法院判定闫某承担3%的责任,需要向家属赔偿2.8万元,袁某负5%的责任,赔偿家属5.2万元,后来袁某不服继续上述,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结果。

身患疾病饮酒身亡同饮者担次要责任 承担怎样的责任

同饮者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1.如果一同饮用者在知道对方有某些疾病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的劝阻,如发生意外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2.一般情况下共同饮酒者以过错原则为主,原有的事件上分析案情,共同饮酒者需要有着提醒、照顾、注意的义务,如果疏忽并没有履行义务,引发严重的后果,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身患疾病饮酒身亡同饮者担次要责任 承担怎样的责任 第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