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存货跌价准备,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用于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计算公式

(01)存货跌价准备=库存数量×(单位成本价-不含税的市场价)

(02)计算结果如为正数,说明存货可变现价值低于成本价,存在损失,就按此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为负数,就不需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第2张

(03)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04)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计算方法

(01)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

(02)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第3张

(03)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借:存货跌价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04)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存货跌价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