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了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人们最不愿意见到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一发生交通事故就意味着有人受伤或者死亡。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在理赔的时候就需要出具伤残鉴定书。伤残等级直接关系到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赔偿。伤残等级需要由专门的伤残鉴定机构才能认定,因此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过程是怎样的呢?

快速了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鉴定过程

(01)鉴定时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明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标准。如果受害人仍然有治疗未完成,则不属于治疗终结,此时即使作出了伤残等级评定,也是不被认可的。因此,伤者应当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好在出院后就咨询专业律师。

快速了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第2张

(02)找谁鉴定:伤者应该选择具有国家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鉴定的选择可以根据自己需求进行选择,但选择的鉴定所的法医必须对自己伤情进行细致、客观的了解,才会对自己伤情作出公正合理的鉴定结果。

(03)谁来委托: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这是因为有些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的委托,当然也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如果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04)必备材料:伤残鉴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包括:(1)伤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如果是小孩需要小孩户口本复印件);(2)出院病情证明书、病历资料、X光片或CT片;(3)交警部门委托做伤残鉴定,还需要委托书、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情况下,必须具备上述材料才能做伤残鉴定,因特殊原因无法当场递交材料时,在出具鉴定报告之前补充齐全就可以。

(05)鉴定过程: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鉴定报告一般在对本人伤情进行实际评估后一至两个星期后出具并凭相关票据进行领取。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