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注册商标驳回怎么办?

注册商标辛辛苦苦等了大半年,结果却等来了【商标驳回通知书】我可是投入了大量广告宣传使用,现在怎么办?小编给你详细介绍下驳回商标怎么处理

操作方法

(01)商标驳回通知书常见理由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2. 根据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呼和浩特注册商标驳回怎么办?

(02)驳回复审所需要的资料1. 商标设计来源(商标构思)2.商标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3.企业简介电子版(图册、宣传册、官网..)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扫描件5.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发票及收据(要求提供10份以上,扫描原件就行);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彩图(要求10份以上);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图片(要求15份以上);8.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如相关部门证明或有日期显示的材料或实物照片);9.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03)驳回复审所需要的时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呼和浩特注册商标驳回怎么办?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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