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以深圳为例,整理了“深圳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的有关参考内容,供大家参考。

操作方法

(01)深圳商标驳回复审要具备的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深圳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02)深圳商标复审所需的复审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 企业简介  4.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 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 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 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深圳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第2张

(03)深圳商标驳回复审时间应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商标复审申请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分别将当地邮局收到信函和发出信函的邮戳日期,视为当事人收到和发出的日期;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文标注的日期顺延20天视为当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复审申请的日期上溯20天视为当事人发出的日期。  当事人或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复审书件时,应提供商标局邮寄的信封,以便计算当事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日期。  (二)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共复审时限从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书所标注的日期起算。不能提供国际局发文日期的,则以商标局发给国际局的驳回商标通知书所标注的日期起算。  (三)当事人申请商标复审事宜,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但延期所需费用应有申请人交付。延期申请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延期时间从第16日起算。  (四)由于延期申请的时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书件时才能进行,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延期申请时,不进行时限审查,而在收到正式复审书件时一并进行时限审查。超过法定时限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  1.委托书 ;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驳文/异议裁定书(带商标局的信封)、证据材料

深圳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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