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定最完整的申请流程

本文介绍高新企业认定最完整的申请流程。

高新企业认定最完整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高新企业认定的好处?
1、无偿提供专项资金:各县市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均会高于10万元;

2、企业免税政策:高企税收优惠40%(常企交100W,高企只交60万),研发费加计再次免税政策;

3、各地方政府资源支持:土地,电力,排污,节能等各项扶持政策;

4、融资上市优先支持:吸引政策和资金扶持,推动企业进入产业化扩张,促进企业融资上市;

5、企业品牌战略:突出产品新亮点优势,高企证书含金量高,企业知名度强,客户更加信任感,品牌发展更加快速。;

6、高新企业将得到国家政府的各项业务扶持:科研专项资金、税收减免、股权激励、科技计划、项目用地、金融保险、出口信贷等多种政策措施;

二、天津市高新企业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企业自评表》一式6份;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一式6份;(一和二装订在一起)

3、《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初审意见表》一式1份;

4、企业全套申请材料(自评表、申请书、证明附件)一式3份。

三、企业全套申请材料包括审核?
1、总目录

2、《申请企业自评表》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5、知识产权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授权证书复印件;
(2)专利独占许可合同,须通过省知识产权局备案,并取得《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可以是经各地认定办公室或者有关劳动、人事部门核实后,出具的证明材料。)※建议以下材料单独装订,提交给天津高新企业认定办公室:
(1)缴纳养老保险金企业职工和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兼职人员名册;
(2)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名单;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年度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内容。

※企业在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须附上说明出具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鉴证条件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以经各地认定工作办公室核实后,由各地认定办公室出具。建议中介机构的证明材料可单独装订,提交给地方高新企业认定办公室: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在职职工名册及在册职工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税务师)证书(复印件)等。

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年报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鉴证等审计情况可以集中在同一个审计报告中。

9.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及证明材料(13项以上)

(1)说明:①成果来源是指:企业立项项目、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购入的技术成果、技术诀窍等;

②成果来源、证明材料请说明材料名称、编号和材料对应的页码数;

③成果主要内容:用最简短的语言描述出该成果的主要内容;

④转化结果是指:产品、服务、样机、样品及出售的技术成果;

(2)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①成果来源证明材料:如三年内购入技术成果的正式技术合同,近三年研发项目编号(申请表中研发项目编号RD…)等;

②成果转化结果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鉴定验收证书、产品销售证明(销售合同、发票)和用户意见、生产登记批准文号、实物照片等;

③技术成果来源属于技术诀窍的证明材料:技术诀窍的说明材料(技术诀窍的名称、类型、对比说明使用该诀窍后使产品或服务上体现什么优势),查新报告和检测报告;

10.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

(1)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汇总表(表后附:企业外部立项文件或内部立项文件)

(2)企业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证明材料(如企业关于研发投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制度文件等);

(3)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证明材料(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协议,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合作项目立项文件,或者企业与哪些单位开展了哪些项目合作的简要说明);

(4)企业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设施和设备证明材料(如各级政府关于建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的批文,企业组建研发机构的文件和管理办法;研发机构场地和设备清单[列主要的]);

(5)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证明材料(如研发部门绩效考评制度、科技奖励发放文件等);

11、企业研发活动和高新产品相关的证明材料(按照项目整理),包括:

(1)省级或以上、市(县)区等各级政府部门科技计划立项证明,和企业自主立项报告;

(2)原来的高新产品证书;

(3)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等)材料;

(4)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生产批文;

(6)专利申请书;

(7)获得奖励情况;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2、环保证明(医药、化工等有污染行业企业提供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

13、医药、压力容器等特种行业企业生产许可证明;

14、与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奖励证明、质量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