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加了妻子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系父母对子女的赠予,该赠予行为已经生效,子女有权处分该房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的名字,系其对自己房产的有效处分行为,且该行为已经生效。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一般法院会考虑到该房产系男方父母出资,将该房产分给男方,并由男方依据房产的价值给予女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婚后房产证加了妻子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网友认为:

这个是你们协议分的,如果认为不合理的话,可以跟地方谈谈。我的情况就是15年9月结婚父母出资给我们出的首付50余万 和前妻共同还贷 因为她公积金余额较高就用她的公积金贷款47万 她要求加她名字 我理解也同意 17年9月离婚 她要求卖房分钱 经过协商车子补偿给她 她分得58万。


我分得76万 父亲母亲知道后想追回他们的首付款 有可能么 离婚原因是母亲检查出癌症4期需要花钱, 她就要求离婚 我出于卖房救母的需求 当时很急 也没想太多就签了离婚协议 买房价格98万 首付51万 贷款47万 卖房价格178万 还掉贷款44万 剩134万 我分76 前妻58合理么?


其次,子女已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其在婚后处理自己的产权是对自己权利的行使,过户给配偶或者添加配偶名字视为对配偶的赠予。但如有其它情况视具体情节及相关合同约定而已(比如房屋代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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