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健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今天,让小编为您讲讲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吧。

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

(0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⑴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⑵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⑶申请书不能涂改。

(0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⑴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⑵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⑶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⑷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⑸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⑺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⑻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0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⑴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⑵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⑶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0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0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0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0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0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0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12)备注: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2、各复印件应清晰。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13)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14)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