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

条件

(0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证件。

(02)申请前连续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时间不少于2年。

(0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的总价的30%以上(含30%)。

(04)具有稳定的职业以及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0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者协议。

(0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的条件。

流程

(0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查,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来出具《抵押物的审核评估通知单》。

(0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0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0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05)签订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