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这几年随着交通的发展加深了城市之间的流动,很多人都背井离乡到附近或者更远的地方工作,生活。那么随着对当地适应度开始提升,很多朋友愿意在当地安家落户,这就涉及到户口的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

(0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02)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0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

(0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0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0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0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即可。